此頁面由社群從英文翻譯而來。了解更多並加入 MDN Web Docs 社群。

View in English Always switch to English

<xmp>

Deprecated

Avoid using this feature in new projects. This feature may be a candidate for removal from web standards or browsers.

<xmp> HTML 元素呈現開始和結束標籤之間的文本,而不解釋其中的 HTML,並使用等寬字體。HTML2 規範建議應該以足夠寬的方式呈現,以允許每行 80 個字符。

備註:請不要使用此元素。

  • 自 HTML3.2 起就已經被棄用,並且並沒有以一致的方式實現。它已完全從當前的 HTML 中刪除。
  • 請改用 <pre> 元素,或者如果在語義上適當,則改用 <code> 元素。請注意,你需要將『<』字符轉義為『&lt;』,將『&』字符轉義為『&amp;』,以確保它們不被解釋為標記。
  • 可以通過將 monospace 作為 font-family 屬性的通用字體值,對任何元素應用適當的 CSS 樣式,來獲得等寬字體。

屬性

此元素除了全域屬性外,沒有其他屬性,這些屬性對所有元素都是通用的。

DOM 介面

此元素實現了 HTMLElement 介面。

規範

Specification
HTML
# xmp

瀏覽器相容性

參見